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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出台15条政策助中小企业渡难关

昆山出台15条政策助中小企业渡难关

昆山房产网    835人浏览   发布日期:2021.03.31
       以“非常之举”解“燃眉之急”。2月6日,昆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开工复工、保障外贸发展等方面,对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外贸企业给予15条政策支持。每条政策都是中小企业所急需,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传递出昆山携手企业共克时艰的决心和信心。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脉”。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 “三必需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同时,还将发挥各政策性银行统筹调节作用,推动昆山农商行、鹿城村镇银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此外,还将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加强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发挥综合风险池作用,用好“转贷资金池” 等产品,推出“昆台融” 等针对台资企业的产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申请我市国有担保公司贷款担保服务时,符合条件的给予降低50%的担保费率支持。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对经常项目购汇需求特事特办。        在稳定企业职工队伍方面,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市镇两级国有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2个月房租免收;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可办理暂停用电手续,基本电费 “按容量” 计费的用户,暂停期间免收基本电费。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在支持企业开工复工方面,指导企业及时复工、安全复工,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帮助企业做好原材料、人力资源、防疫物资等生产要素保障,发挥招商护商联动机制作用,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反馈的问题。重点扶持疫情防控贡献突出企业。对于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中小企业,在各级项目、平台、称号等的申报中,给予优先推荐安排;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基地等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于申报并获得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此类中小企业,在其应享受政策补助额的基础上,增加20%的奖励。        在保障外贸发展方面,支持企业稳定外贸业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获得2020年度《昆山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外贸奖励的企业,在原奖励基础上提高20%;对因疫情不能赴境外参展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企业,可参照相关境外参展政策,给予相应补贴;对企业进口紧缺疫情防控物资,参照国家对于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进口贴息政策给予补贴。给予保险与信贷支持,对进口防疫物资的企业投保的进口预付款保险保费予以100%的补贴,对外贸企业在疫情期间投保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予以50%的补贴;加快推出 “昆贸贷”产品,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同时,还将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造成的国际贸易限制问题。        我市还同时明确,国家、省、苏州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昆山将遵照执行。